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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尘风二十岁,出生在大漠,最喜欢的就是骑着大漠的骆驼欣赏大漠扬起的风沙。甚至去研究大漠龙卷风的行进路线。

大漠龙卷风见过吗?没有见过最好!在大漠西北面,玉门关附近,有个地方叫埋骨窟。据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小镇,名叫安诺村。这个小镇虽然算不上有多繁华,但也很有生气。然而就在那年春季的一个黄昏,突然从小镇的北面,玉门关外,有一团黑云铺天盖地而来,遮天蔽日,霎时间把整个小镇都吞没了……听说没有一个人活着。当人们发现的时候,这里只剩下几乎都被黄沙埋没了的残破不堪的屋舍和许多残缺不全的尸骨。所去之人见此惨景无不落泪,只因那已经分辨不出一个完整的人来,只能把这些残骸与破旧的屋舍一起埋葬。自此此地改名为埋骨窟,而从此再也没有人会涉足此地,甚至连其东南面的安溪小镇,也因此南迁百里。

可是花尘风,偏偏喜欢这里,在每年的春季都会骑着骆驼到这里漫步。他说他喜欢这里扬起的风沙。

“风沙有什么好看的,看着挺机灵俊秀的小哥,谁知道就是个傻子!”这就是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怀玉给的评价。

龙门客栈也是花尘风经常去的地方,他说在龙门客栈里喝酒是他第二喜欢做的事。

“我觉得应该排第一!”金怀玉从来都是这么愤愤不平的说的。

“也不是不可以的,除非……”花尘风故意停下来喝起了酒。

“除非什么?”往往这样,你越是不说,我越是喜欢听。

“除非老板娘更风骚一点,要第一,妥妥的!哈哈……”花尘风坏坏的看着老板娘咂咂嘴。

“你这个臭小子!看招!”金怀玉一甩手就把酒壶扔了过去,似乎恨不得砸爆花尘风的头,而花尘风似乎早有防备,一低头右手一挥,再看酒壶已经稳稳的落在了他的手里,“哎,老板娘客气,这酒啊,真是送到漂亮!”

“你!”金怀玉气不打一出来,一个雁行闪道眼前,一脚就踢了过来。

当然她是什么都踢不到的,花尘风早已经一个燕子点水的功夫蹿到了二楼,坐在二楼的围栏上,翘着二郎腿,乐呵呵的瞅着老板娘。

金怀玉抬头看看“噗嗤!”一声笑了“臭小子!老娘才懒的搭理你,”说着哼着小曲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看老板娘走了,花尘风这才顺者梁柱溜了下来,接着坐在桌前喝他的酒。

在这里喝酒调戏老板娘,搞点小破坏可是花尘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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